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、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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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训练项目
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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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训练项目
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,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参加企业实践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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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业实践项目
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,在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,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,促进高等学院转变教育思想观念,改革人才培养模式,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,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,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。
-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中央财政、地方财政共同支持,参与高校按照不低于1:1的比例,自筹经费配套
- 地方所属高校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,由地方财政参照中央财政经费支持标准予以支持
- 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,由中央财政按照平均一个项目1万元的资助数额,予以经费支持
- 各高校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单个项目资助经费
- 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交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”
- 各学院组织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”答辩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,确定院级项目,并提交校级项目到教务处(或创新创业相关部门)作进一步评级审核
- 教务处(或创新创业相关部门)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查,确定国家级和校级项目,报校领导审批,学院发文公布
- 省属高校将国家级项目提交给省教育厅作进一步论证,通过论证后再提交给教育部进行审核(部属高校直接提交给教育部进行审核),审核通过后即可加入“国创计划”
- 各高校需制定本校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管理办法,规范项目中期检查、项目结项、项目答辩等事项的管理,建立质量监控机制
- 项目结束后,由学院组织项目验收,并将验收结果报教育部,由教育部在指定网站公布项目总结报告